佳南农场在职职工:
按照总局社保局要求,2020年1月起,职工申领生育待遇,必须在怀孕时先到农场人力资源部填写黑龙江垦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盖章后上报农垦社保局备案,没有备案的不予报销。
申请生育待遇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领女职工生育待遇的需提供:
1、黑龙江垦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收据原件、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公章);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单位出具);
6、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二)申领男职工配偶生育待遇的需提供:
1、黑龙江垦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收据原件、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公章);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单位出具);
6、男职工配偶无业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
7、男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三)申领女职工不满四个月流产或满四个月以上流产待遇的需提供:
1、黑龙江垦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门诊需要:医疗费票据原件(加盖公章)、门诊医疗手册、明细原件(加盖公章)、检查化验报告单;
4、住院需要:医疗费收据原件、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公章);
5、无子女证明原件(由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6、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四)申领女职工计划生育的需提供:
1、黑龙江垦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门诊需要:医疗费票据原件(加盖公章)、门诊医疗手册、明细原件(加盖公章)、检查化验报告单;
4、住院需要:医疗费收据原件、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公章);
5、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五)申领男职工配偶计划生育待遇的需提供:
1、黑龙江垦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门诊需要:医疗费票据原件(加盖公章)、门诊医疗手册、明细原件(加盖公章)、检查化验报告单;
4、住院需要:医疗费收据原件、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公章);
5、男职工配偶无业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
6、男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附件:黑龙江垦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