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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佳南实验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3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面营造“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风气,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按照集团纪委的工作要求,现将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清明节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要求,不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2、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移风易俗,不在城市道路、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3、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配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禁耍特权、搞特殊。

       4、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不得脱岗、空岗、漏岗。同时要严格遵规守纪,确保廉洁过节。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强化主体意识、主责意识、主动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作风建设,把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与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带头贯彻上级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的有关规定,带头营造清廉过节、勤俭过节、安全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

       纪检部门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问题表现新动向,紧盯重点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对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454—8359588

       举报邮箱:wangjiangpan@chinabdh.com



中共黑龙江省佳南实验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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