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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6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有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双评一审”(党内评议、群众评议、党组织审定)的方法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院党委统一部署,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格次由党支部根据党内外评议和党员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审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搞评功论好。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七、民主评议党员与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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